弘亚数控不超10亿元定增批复到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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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不超10亿元定增批复到期失效
2023-10-09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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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亚数控(002833.SZ)昨晚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弘亚数控表示,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906,009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22年10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弘亚数控指出,公司在取得批复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弘亚数控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项目推进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如公司未来有新的再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3月9日晚间,弘亚数控披露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90.6009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4亿元用于家具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制造基地建设项目,5亿元用于弘亚数控集团顺德高端家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1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弘亚数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包括控股股东李茂洪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其中,李茂洪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1.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李茂洪持有公司116,479,86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44%;刘雨华持有公司29,153,6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2%;刘风华持有公司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李茂洪与刘雨华为夫妻关系,刘风华与刘雨华为兄妹关系,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49,533,46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比例为49.3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若假设李茂洪未参与本次认购,则本次发行结束后,李茂洪、刘雨华和刘风华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股份亦不会低于37.96%,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弘亚数控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之回复报告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桂钊、张俊晖。
  2022年,弘亚数控实现营业收入21.27亿元,同比减少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同比减少1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减少24.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亿元,同比减少23.52%。
  2023年上半年,弘亚数控实现营业收入13.32亿元,同比增长26.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亿元,同比增长2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5亿元,同比增长58.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亿元,同比增长133.99%。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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